国际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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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储备

背景资料2-1 特别提款权

    
    1.概述
    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0年1月根据基金协议第一次修订所创立的国际储备资产,主要由会员国所持有。特别提款权主要用于会员国间和会员国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的支付,因此也是国际储备的一种形式。有15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指定的官方机构也可以持有特别提款权,包括非洲开发银行、非洲发展基金、阿拉伯货币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这些机构不能参与特别提款权的分配,但是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同会员国进行交易。由此可见,特别提款权同其他储备资产不同:它是集中创造的,只能由中央银行持有,而储备货币的地位是根据传统取得的;它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提款权也不相同,参加国无条件享有其分配额,无须偿还,但用途严格限于国际支付目的。
    2.分配
    特别提款权自1970年首次发行以来,先后已发行6次,共214亿特别提款权单位。其分配情况参见下表。
    

    
    3.定值
    特别提款权的价值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每日确定,因此它比篮子中的任何一种货币的价值都稳定。因为篮子中任何一种货币汇率的变化都会部分或者全部的被其他货币汇率的变化所抵消。特别提款权的定值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特别提款权刚创立时,以黄金代表其价值量,1个特别提款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与当时的美元等值,即1个特别提款权等于1美元。
    第二阶段:从1974年7月1日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特别提款权定值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作为定值标准。
    第三阶段:从1980年9月18日起,改为以美元、前西德马克、日元、法国法郎和英镑来定值。这5种货币在特别提款权中的比重,每5年调整一次,调整的依据是这些货币在世界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从1996年1月1日起,美元的比重为39%,德国马克为21%,日元为18%,法国法郎为11%,英镑为11%。在欧元于1999年1月1日诞生之后,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在特别提款权篮子中的货币数量由等量的欧元代替。1特别提款权的美元价值等于各国货币的权数乘以各国货币计算日当天(或前一天)在外汇市场上对美元的比价后的总和,然后再通过市场汇率,套算出特别提款权同其他货币的比价。1996年1月1日生效的各种货币的权数、单位货币量以及特别提款权的计算参见下表。
    

    
    自从1983年8月1日后,特别提款权的利率每周计算一次,是篮子货币所代表的五个国家部分短期金融工具的利率加权平均数。1991年1月1日起,所选择的利率和工具是:美国、英国和法国的3个月国库券的市场收益率、德国3个月银行间存款利率、日本3个月期大额存单利率。这些利率和工具在1999年1月1日欧元推出之后并没有改变,只是德国和法国的工具都以欧元来表示。
    

背景资料2-2 外汇储备管理的新趋势

    
    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现正经历着从传统的观念和操作向现代的思维和运作的转变。这一变化的趋势是:从单纯以流动性为主要管理内容、以避免任何风险为要求的谨慎保守型管理,转变为准备承担一定的风险、并以争取较长期稳定的回报为目标的积极型管理。这一根本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出售黄金,减少黄金储备持有。黄金曾是一国重要的国际储备手段,黄金储备的持有量在相当长时期曾是一国对外支付能力的表现。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黄金价格下降,黄金的保值功能令人置疑;另一方面,储备当局注意到持有黄金的机会成本上升。储备管理当局减持黄金储备一方面是黄金作为国际储备作用的下降、黄金非货币化趋势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储备管理当局经营趋利倾向的表现,以外汇储备替代黄金储备不仅更具支付的灵活性,也能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
    2.扩大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储备经营管理以美国国债为主,德国、日本等国政府债券为辅的投资布局,已被多种投资的资产组合所代替。一些由政府担保的机构债券,如美国住房抵押类的债券FNMA、FHLMC、FHLB等已成为一些国家央行储备资产投资的第二热点。还有一部分储备管理当局,已将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列入可投资的对象之列。更有少数先锋涉足股票领域投资。
    3.拉长投资期限。在以往的惯例中,储备资产为保持高度流动性,绝大部分在货币市场运作,主要投资于6个月以下的国库券,一些央行的投资指引中限定不得投资于10年以上期限的债券。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于10年期限的债券已很普遍,资产组合期限也从过去的一年以下拉长到3年甚至更长。
    4.多种工具的使用。衍生工具多被认为是高风险的投资工具,具有很高的投机性,曾是储备当局经营的禁区。但目前,储备当局使用期权、期货、掉期等手段实施资产管理已非罕见。年轻的欧洲中央银行计划使用期货工具,以更便利的方式改变其资产的期限构成,并希望能冲破出售期权的限制。个别中央银行在尝试方面走得更远。如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出现引起全球金融动荡的危机时,暴露出意大利储备当局有2.5亿美元的资金交由LTCM管理。
    5.外聘基金经理的使用。在瑞士银行1998年所做的调查中,71家储备管理当局之中已有44家使用私人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储备资产的管理者,另有18家已计划使用外聘经理。绝大部分储备管理当局使用外聘经理的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直接与国际著名资金管理者接触,学习经营管理的技术和经验,分享其研究的成果,同时检验自身的经营水平和效益。还有部分储备管理当局使用外聘经理投资于自身还未涉足的新领域,使用自身还未采用的投资工具,以此作为试验,一方面提高,一方面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