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分部报告
一、分部报告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分部报告》主要规范了企业分部报告的编制方法和应披露的信息,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二、报告分部的确定
企业在披露分部信息时,应当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
(一)业务分部的确定
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企业在确定业务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考虑下列因素: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二)地区分部的确定
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企业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考虑下列因素:
1.所处经济、政治环境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程度大小
4.与某一特定地区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5.外汇管理规定
6.外汇风险
(三)报告分部的确定
1.重要性标准的判断
报告分部是指符合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定义,按规定应予披露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报告分部的确定应当以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为基础,当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大部分收入是对外交易收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2.低于10%重要性标准的选择
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未满足三个重要性判断标准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考虑该分部的规模,直接将其指定为报告分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分部是否满足10%的重要性标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将其指定为报告分部。
(2)不将该分部直接指定为报告分部的,可将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的、未满足规定条件的其他分部合并为一个报告分部。对分部报告的10%的重要性测试可能会导致存在多种业务或多地区经营的企业拥有大量未满足10%数量临界线的小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没有直接将这些分部指定为报告分部的,则可以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的、未满足重要性标准的小分部合并成一个报告分部。
(3)不将该分部指定为报告分部且不与其他分部合并的,应当在披露分部信息时,将其作为其他项目单独披露。
3.报告分部75%的标准
企业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达到规定的10%重要性标准确认为报告分部后,确定为报告分部的各业务分部或各地区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应当达到75%的比例。如果未达到75%的标准,企业必须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此时,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很可能未满足前述规定的三个10%的重要性标准,但为了使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总体比重能够达到75%的比例要求,也应当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
4.垂直一体化经营下报告分部的确定
当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大部分收入是通过与企业外部客户交易而取得时,在满足其他重要性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该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但是,如果企业的内部管理按照垂直一体化经营的不同层次来划分,即使其大部分收入不通过对外交易取得,仍可将垂直一体化经营的不同层次确定为独立的报告业务分部。
5.为提供可比信息报告分部的确定
企业在确定报告分部时,除应当遵循相应的确定标准以外,还应当考虑不同会计期间分部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贯性。对于某一分部,在上期可能满足报告分部的确定条件从而确定为报告分部,但本期可能并不满足报告分部的确定条件。此时,如果企业认为该分部仍然重要,单独披露该分部的信息能够更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则不需考虑该分部的规模,仍应当将该分部确定为本期的报告分部。
三、分部信息的披露
(一)主要报告形式下分部信息的披露
在主要报告形式情况下,不论作为报告分部的是业务分部还是地区分部,都应当按规定披露下列分部信息:
1.分部收入
分部收入包括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和对其他分部交易收入。主要由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构成,通常为营业收入。企业在披露分部收入时,对外交易收入和对其他分部交易收入应当分别披露。
分部收入通常不包括下列项目:(1)利息收入(包括因预付或借给其他分部款项而确认的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但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2)营业外收入;(3)处置投资产生的净收益,但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4)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但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
2.分部费用
分部费用包括可以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费用和对其他分部交易费用。主要由可归属于分部的对外交易费用构成,通常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企业在披露分部费用时,折旧费、摊销费以及其他重大的非现金费用应当单独披露。
分部费用通常不包括下列项目:(1)利息费用(包括因预收或向其他分部借款而确认的利息费用),但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2)营业外支出;(3)处置投资发生的净损失,但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损失中应承担的份额,但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5)所得税费用;(6)与企业整体相关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3.分部利润(亏损)
分部利润(亏损)指分部收入减去分部费用后的余额。因此,不属于分部收入的总部的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以及不属于分部费用的所得税、营业外支出等,在计算分部利润(亏损)时不得作为考虑的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分部利润(亏损)与企业的利润(亏损)总额或净利润(净亏损)包含的内容不同。企业在披露分部信息时,分部利润(亏损)应当单独进行披露。如果企业需要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分部利润(亏损)应当在调整少数股东损益前确定。
4.分部资产
分部资产包括企业在分部的经营中使用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资产,以及能够以合理的基础分配给该分部的资产。分部资产的披露金额应当按照扣除相关累计折旧或摊销额以及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定,即按照分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具体披露分部资产总额时,当期发生的在建工程成本总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总额,应当单独披露。对于不属于任何一个分部的资产,应当作为其他项目单独披露。
5.分部负债
分部负债,是指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分部资产的确认条件相同,分部负债的确认也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二是能够以合理的基础分配给该分部。
(二)次要报告形式下分部信息的披露
1.采用业务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下次要信息的披露
分部信息的主要报告形式是业务分部的,企业应当就次要报告形式披露下列信息:(1)对外交易收入占企业对外交易收入总额10%或者以上的地区分部,以外部客户所在地为基础披露对外交易收入;(2)分部资产占所有地区分部资产总额10%或者以上的地区分部,以资产所在地为基础披露分部资产总额。
2.采用地区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下次要信息的披露
分部信息的主要报告形式是地区分部的,企业应当就次要报告形式披露下列信息:(1)对外交易收入占企业对外交易收入总额10%或者以上的业务分部,应当披露对外交易收入;(2)分部资产占所有业务分部资产总额10%或者以上的业务分部,应当披露分部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