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国际储备概述
二、国际储备的构成
国际储备的构成即国际储备的形式,是指用于充当国际储备的资产种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国际储备的形式有所不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际储备的形式分为黄金和可兑换成黄金的外汇两种。二战以后,国际储备的形式有四种: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在IMF的储备头寸和特别提款权。
(一)黄金储备
黄金储备(Gold Reserves)是指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货币性黄金(Monetary Gold)。
由于黄金具有可靠的保值手段和不受超国家力量干预的特点,它一直是国际储备的主要来源之一,并作为国际支付和清算的最后手段。在金本位制度下,黄金是最重要的国际储备形式。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黄金仍是很重要的国际储备形式。在二十世纪70年代中期,IMF开始推行黄金非货币化政策,使黄金储备在各国国际储备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目前世界黄金储备的实物量大约有10亿盎司(0unce,1金衡盎司=31.1035克),所以说黄金储备至今仍是各国国际储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外汇储备
外汇储备(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是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对外流动性资产,其形式主要表现为国外银行存款和外国国库券。因此,人们可以这样认为:外汇储备由各种能够充当储备货币的资产组成。
外汇储备是当今国际储备中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一,从数量上来看,它超过了所有其他类型的储备。占比超过90%。第二,更重要的是,外汇储备在实际中使用的频率最高,规模最大,黄金储备几乎很少使用。在IMF的储备头寸以及特别提款权因其性质和规模,作用也很小。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人们有时会用外汇储备来代替国际储备。
一般来说,充当国际储备的货币必须具备下列特征:
1.必须是可自由兑换货币;
2.必须为各国普遍接受,能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
3.购买力必须具有稳定性。
(三)在IMF的储备头寸
在IMF的储备头寸(Reserve Position in the Fund),又称为普通提款权(General Drawing Rights),它是指会员国在IMF的普通账户中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的资产。具体来说,一国在IMF的储备头寸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会员国向IMF所交份额中25%的黄金或外汇部分;
2.IMF为满足会员国借款需要而使用掉的该国货币持有量部分,亦即该国货币的持有量下降到不足该国本币份额75%的差额部分;
3.IMF向该会员国借款的净额。
普通提款权在IMF会员国国际储备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小。
(四)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的含义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
)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一种新的国际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其目的是为了补充国际储备资产的不足。
197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始分配特别提款权,分配的依据是会员国所缴纳的基金份额,到目前为止,基金组织总共分配了214亿特别提款权。最近的一次分配是1981年1月1日,当时基金组织向141个成员国分配了41亿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182个成员国中,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国由于是在1981年以后加入基金组织的,因此从未分配到特别提款权。
2.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基金组织的会员国可用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归还基金组织的贷款,或用于会员国政府之间的支付。所以对于基金组织的会员国来说,已分到而尚未使用的特别提款权,就构成该国国际储备资产的一部分。但是特别提款权不能用于兑换黄金,也不能直接用于国际间贸易和非贸易的支付,它只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种账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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