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国际收支与国际收支平衡表
五、中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都未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只编制外汇收支平衡表。外汇收支平衡表是建立在现金收付基础上的,它只反映在报告期间内已经实现外汇收支的国际经济交易的情况,而不反映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外汇收支的国际经济交易,因而不能反映我国对外交往的全貌。
1980年4月14日,我国恢复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席位和合法权益,国家统计局和外汇管理局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着手编制并从1985年陆续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目前,我国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读者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站(www.safe.gov.cn),查询自1982年以来的国际收支平衡表。